社區協力農業──兼顧誠信與生態的C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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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區協力農業CSA(Community Supported Agriculture)是美國首先叫響的名詞,不過它早在日本與歐洲的鄉村文化裡生根發展。一九八五年兩位到歐洲參訪的農經學家 Jan Vader Tuin及Alice Bennet 分別自瑞士及德國取經,把這套制度移植到美國的麻州和新罕普夏州。

  當時的美國,自戰後推動「綠色革命」二、三十年,所有的農村問題逐一浮現。結合化學科技與機械化的大型農場壟斷市場,小農離鄉背井,出外另謀生路,鄉間經濟蕭條;土壤在除草劑、農藥、化肥的大量施用下,造成酸化、硬化、流失,人們開始意識到生態破壞與物種單一化的危機。

  有遠見的人撮合小農與消費者,以對環境友善的方式耕作,「在地生產、在地購買」,互利互助,既可維護良好的生活品質與環境,也可以帶動地方的經濟。他們運作的模式很多樣化,不過大致上不離農友把未來一年的種子、肥料、薪資、土地等作個總預算,再由社區有意參與者認股預支,收割時大家分享收成,也分擔風險。消費者除了可以得到新鮮、合乎時令的蔬果,還可以透過和農民的接觸,重新了解大自然,與土地以及社區的人也有更深入的接觸。當然,這些運作的基本前提是彼此都有誠意,能互相信任,而且願意為生態環境、眾人健康多付出一分心力。

  社區協力農業經過二十年的發展,參與的農家以倍數成長,二○○五年美國已有一千七百多座農場用這種方式經營,其中至少百分之九十四以有機耕作來生產。歐洲早就把這種「小而美」的農村特色當成文化遺產珍惜、保留;日本文化中,不管在稻米、造酒、蔬果料理等都對傳統存著一份尊重,雖然在戰後物質缺乏的時期很多人也迷失於以化學方法量產的潮流中,可是那種根深蒂固追求精緻、料純甘淳的精神,讓他們保留原有鄉村文化的精髓。早自一九六五年起,日本一群家庭主婦自動組織起來,合組類似台灣「主婦聯盟」的合作社,用實際的購買行動支持農村生態與小農的生計,所以嚴格來講,世界各國CSA的運作模式,日本是規模最大,歷史也最悠久。

  台灣近年來也有一些堅持誠信原則、照顧生態的人士不斷努力地保留或恢復這種優質的社區環境。他們喚起一些社會的共鳴,有透過網路找股東如羅東的賴青松,有認養制如台東的胡金至,也有如美濃社區大學的農經學者帶動社區青年耕種有機米,並結合社區觀光業代為銷售,這樣的經濟模式背後的理念與溫情令人珍惜,值得推展,故本刊將特闢一隅,予以介紹。